为了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确保转专业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转专业的学生符合本学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大教字〔2017〕3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及2022年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公布本学院转专业考核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具体工作,并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落实工作,确保转专业各环节工作按学校的要求顺利进行。
转专业考核小组:
组长:尤晖 卢蝉江
副组长:蒙艳玫 李俚
成员:黄路明 麻芳兰 李欣欣 覃频频 卫立夏 王汝贵 李竞 邓建新 李先旺 胡珊珊 马俊燕 陈继清 李岩舟 杨蓉 欧阳天成 冯振飞 李昌铮
秘书:温芳
二、申请对象
(一)符合《关于印发<广西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大教字〔2017〕3号)规定的2020级、2021级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学生自愿申请,但在校期间只能根据规定提出一次转专业申请的机会,已经转过专业的学生不能再申请转专业,本次提交转专业申请的学生,不管是否获得学校批准,在校期间不得再提出转专业申请。
(二)跨学科跨专业的2019级创培班学生,在毕业学年的秋季学期需明确毕业专业,在本次转专业工作中提出转入毕业专业申请。如计划提前进入毕业环节,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2020级创培班学生,也需在本次提出转入毕业专业申请。
三、各专业可转出人数、转出条件、转出资格的审查及认定
1、各专业转出人数
各专业转出的人数由学院根据学校规定自行控制,即
专业名称 |
2021级 |
2020级 |
可转出人数 |
可转出人数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5 |
5 |
机械电子工程 |
5 |
5 |
车辆工程 |
1 |
4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 |
4 |
2、转专业条件
学生取得学籍后,一般应当在高考录取时确定的专业完成学业。为了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和专业学习兴趣,学生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1)完成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获得的总学分数不少于原专业同学所修课程学分数的平均值,累计至申请学年的夏季学期末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10%,且加权平均成绩在85.0分及以上,无补考、无重修、无不及格课程现象的,可申请转入生源地录取最低分数高于自己高考成绩的专业,其中:
加权平均成绩 |
申请转专业时可跨 录取最低分数幅度(N) |
备注 |
85.0~88.0 |
2% |
1.表中加权平均成绩的区间取值时为向下包含,如85.0~88.0即为含85.0分,不含88.0分。 2.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可跨越申请专业的分数上限=(1+N)×考生高考成绩。 3.如果申请转入专业生源地没有招生,则以原就读专业广西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替代考生高考成绩进行计算。 |
88.0~90.0 |
4% |
90.0~92.0 |
7% |
92.0~94.0 |
10% |
94.0及以上 |
不限 |
但属于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生源且达到条件的,其转专业暂时不受申请转入专业的高考录取分数条件限制。
(2)学生可申请转入学校招生录取最低分数不高于自己高考成绩的专业,或申请转入学校招生录取最低分数不高于当前就读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的专业。
(3)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确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件要求,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且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可在复学时按规定申请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其中:
在役表现 |
申请转入专业的条件 |
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正常 |
可参照本办法第四条(一)中加权成绩“88.0~90.0”档申请转入的专业 |
1.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伍证; 2.入伍休学时相关材料; 3.受奖立功证明(以档案记载为准); 4.其他相关材料。 |
优秀士兵 |
可参照本办法第四条(一)中加权成绩“90.0~92.0”档申请可转入的专业 |
荣立三等功及 以上的 |
可参照本办法第四条(一)中加权成绩“94.0及以上”档申请可转入的专业 |
对于未完成复役期提前退役的,其转专业申请由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
3、转出资格的审查及认定
转出资格的取得需在各系及学院教学办、学工办在对申请人转出条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由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最终认定。
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本学院提交转专业的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上注明申请转入的专业及其所属学院;
(2)各系、教学办、学工办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获得转出机会的申请人的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并确定其申请转专业时可跨录取最低分数幅度,将审查结果提交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
(3)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经过审议最终确定拟转出人选,并公示拟转出名单,公示无异议者由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出具同意转出证明;
(4)申请人将本人的书面申请及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同意转出证明提交到申请转入专业所在的学院,经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考核,获得转入机会的申请人将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开出的接收证明提交给本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
(5)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公布最终转出名单。
四、各专业接收转入的人数、转入条件及转入考核办法
1、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人数
考虑本学院办学条件、就业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本学院各专业2022年接收转入计划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录取人数的10%,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
2021级 |
2020级 |
招生录取人数 |
接收转入计划人数 |
招生录取人数 |
接收转入计划人数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类360 |
10 |
机械类360 |
9 |
机械电子工程 |
机械类360 |
5 |
机械类360 |
4 |
车辆工程 |
机械类360 |
5 |
机械类360 |
5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能源类100 |
5 |
能源类100 |
4 |
注:最终可接收专业人数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调整后公布。
2、接收转入的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学校《关于印发《广西大学2017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大教字〔2017〕3号)的相关规定,并提出转入申请。
(2)其他
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学院将根据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情况择优接收。
3、转入考核办法
(1)学生申请及申请资格审查。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及学生所在学院意见,本院教学办、学工办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组织面试考核。各系组织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本专业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学院教学办公室公布,面试内容为转专业学生自我介绍(介绍内容可为高考情况、原来就读专业及学习情况、兴趣与爱好、申请转专业的目的、未来的志向等)、专业考核小组提问、学生回答问题等,参加面试的专业考核小组成员对申请者进行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该生的面试考核成绩。学业考察(以面试方式进行),并提出考核意见;
(3)公布名单。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经过审议最终确定转入人选,并公示转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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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0日
附件1:
2022年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4月29日-5月10日 |
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文件,加强宣传。 |
教务处学籍岗 教务处招生岗 各学院 |
5月10日-5月20日 |
学院制定转专业考核办法与工作细则,向学生公布(包括学院网站),同时报送教务处学籍科219办公室备案。 |
各学院 教务处 |
5月20日-5月25日 |
学院确定2020级、2021级专业实际能够接收转入人数,报教务处招生岗审核。 |
各学院 |
5月25日-5月27日 |
审核并公布各学院转专业接收人数计划。 |
教务处招生岗 |
5月30日-6月24日 |
组织好任课教师按学校规定及时提交成绩,同时督促承担本学院本科教学任务的外聘(含跨学院外聘)任课教师按学校规定及时提交成绩。 |
各学院 |
5月27日-7月1日 |
学生可在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审核高考成绩情况。(过期不再受理) |
教务处招生岗 |
5月30-6月22日 |
核对课程、学分、成绩,如有疑问向学院书面提出。 |
转专业学生 |
6月24日前 |
公布各相关专业、年级的正考加权平均成绩的专业排名情况。 |
各转出学院 |
5月27-7月6日 |
学生提交申请表,过期不再受理。 |
各接收学院 |
7月8日前 |
公布转专业的考核时间、地点等。 |
各学院 |
7月11日-7月14日 |
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包括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至少3天 |
各学院 |
7月15日前 |
公示结果送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
各学院 教务处 |
注:专项计划有时间规定的,按专项推荐时间要求进行。